退役军人、吉林省通榆县原名通榆县市政工程处,现名通榆县城镇公共事业管理处刘伟:复员参加工作后编制问题几十年无法解决,北京维权被当地警方非法采取刑事措施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刘伟,男,54岁,退役军人,单位:通榆县公共事业管理处,职务:工人,身份证号:222327197010070098,电话:13843644147。本人反应问题如下,属实愿负法律责任。
我于1990年3月入伍,辽宁省盘锦市武警二支队三大队九中队服役三年,获部队嘉奖。
1992年12月复员回到家乡。
1994年2月我被分配到县城建局下属市政工程处工作。
1997年4月,领导告知我没编制没有工资,谁能弄到编制谁回来上班。
1997年4月至2019年,因无工作四处打工维持生活,因无编制和五险一金才导致我上访。
2020年和时任局长于文忠,签署不平等协议,不签字不让上班,我被逼无奈才签署不平等协议,签完字后就回到原单位上班。
2021年10月18日至同年11月11日,因我去北京上访,中途在火车上被当地警方非法截访,到北京站后,被当地警方用特警车辆押回。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拘25天,释放时让我家属找人办理取保候审一年手续后才释放。警方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我再次上访。
2023年8月26日,我和李敬波再次去北京请律师时,被县驻京办派出所强行带回,回来后被公安局做询问笔录后才释放。
我的要求:1.要求追究当地民警的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撤销处罚决定书,给予25天的国家赔偿。
2.恢复编制;
3.补齐五险一金;
4.补发生活补助金;
本人反应问题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请求各级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关注退役军人的编制和五险一金早日得到解决。
军礼!
求助人:刘伟
2023年9月13日
附带以下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