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网民:
我叫郭雪平,是石家庄市一家房地产公司——中嘉信房地产公司的创始人。因合作不慎,2013年初引进了石家庄市最大洗浴中心天鹅湖老板邢建勇投资合作。邢建勇以所谓投资合作御珑湾项目一期1.224亿元的名义,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之实,利用控制公司之便疯狂侵吞公司资产,至今已经非法占有公司8亿多的资产,给公司造成了至少十多亿元的经济损失,致使举报人及企业目前陷入了濒临破产、御珑湾项目一度停工、业主无法入住之困境。
不得已,举报人开始向各级公安机关实名举报邢建勇的犯罪事实,但碍于邢建勇织就的强大的保护伞,举报曾一度受阻,中间相关机关虽曾就举报人举报犯罪数次询问举报人,但很多不了了之,其他机关虽有过问但至今仍无实质进展。
邢建勇盘踞深耕石家庄几十年,金钱开道,垄断了石家庄市洗浴行业。目前开设有天鹅湖、凯撒皇宫、银河之星、八克拉洗浴中心,成为石家庄市人尽皆知的“黄赌毒”的聚集地,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随着河北省、石家庄市扫黑除清伞破网的深入开展,邢建勇深感形势不好,开始疯狂反扑,试图对举报人灭口。
首先,邢建勇勾结背后的保护伞,倒打一耙,在公安机关对举报人栽赃陷害,打击报复。本是邢建勇伙同其大舅哥孙永强控制我公司期间违法出售我公司房屋非法侵占我公司资产,致使项目无法顺利推进,严重损害了公司和业主的切身利益,邢建勇却勾结保护伞,动用公安追究邢建勇犯罪的受害人——举报人的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
同时,邢建勇又利用法院的保护伞,又以其大舅哥孙永强的名义在石家庄起诉举报人要求给他3.89亿元的套路贷的犯罪利益,将案件分到其好友姜瑞祥手里。姜瑞祥对举报人追加邢建勇为第三人、对邢建勇支取公司项目资金进行审计、调取相关证据的申请非但没有采纳,相反表现出偏袒一方的严重倾向。被逼无奈,举报人申请回避掉了姜瑞祥法官,该案还将继续审理。
另外,邢建勇还以帮助政府解决遗留房地产项目名义,假借公司重整的形式企图进一步侵吞项目,继续侵占公司巨额利益,将之前严重的侵害公司项目利益的犯罪行为阻断,湮灭罪证,将举报人推向万劫不复之境地。
为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与邪恶作斗争,为了实现公平正义,在习总书记主政反腐、扫黑除恶、政法整顿、深得人心的大背景下,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必将受到严惩。现在就将部分举报材料公之于众。
一、关于邢建勇等人套路贷致民营企业损失十多亿元的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等犯罪事实
2013年初,举报人设立的中嘉信公司已投资御龙湾项目约4、5亿元,兴建了近十万平方米建筑,包括6、8、9号楼、一栋会所封顶和 2/3车库。为了解决项目资金问题,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举报人与邢建勇合作,并且明确约定合作期间对外融资成本不得超过10%——15%。不想引资不慎,引狼入室,招致黑社会接下来控制威胁近八年之久,公司项目利益成为了黑社会套路贷的侵害对象。
2013年3月12日,举报人与邢建勇指示的大舅哥孙永强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孙永强投资2.4亿元,占股51%。不想举报人和中嘉信公司引狼入室,开始了噩梦般的遭遇。
邢建勇以投资公司、合作开发御珑湾项目为名,随即变更了公司股份和法定代表人、进驻公司、项目。利用欺骗、暴力、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不到一个月就控制了公司,将举报人排除在公司和项目之外。而后单方撕毁合约,违背双方《合作协议》签订的对外融资不得超过10—15%的限制,径直将其前期投资2.4亿元转为中嘉信年息36%的高利贷,并利用控制公司的便利,不顾公司死活,随意处置公司资产,强行偿还其所谓的高利贷债权;期间,还利用非法占有的中嘉信公司的资金反复入账,制造借款假象,进一步非法攫取公司利益。截止2013年底,邢建勇就抽走公司2.3636亿元。而后滚雪球般的利滚利地吸血中嘉信公司,还侵占公司近1000万元购买豪车,将公司上千万的房产据为己有。涉及举报人和公司如此巨大影响的合同变更和巨额债务设定,邢建勇竟然没有与反映人签署任何协议,便开始从公司收入里强行转款偿还其高利贷。
直到2017年11月1日,在举报人和中嘉信公司还清了邢建勇的所谓债务、甚至邢建勇都严重超支提取的情况下,邢建勇根本就没有和举报人对账的情况下,邢建勇又逼迫举报人在空白页上签字,伪造对账单,继而签订充满不平等条款、严重损害举报人利益的《补充协议》,强迫举报人追认此前被其非法转走的巨额资金是偿还其月息三分的高利贷,还要举报人承认截止2017年9月30日止,举报人尚欠孙永强本息合计349 335 740元,要中嘉信公司、举报人及家庭所有的收入对其高利贷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尤其甚者,还要举报人承认其侵占公司的近2000万元的巨额资产属于赠送。至今邢建勇都没有给举报人留下补充协议的单张片纸。此协议将举报人彻底置于万劫不复的境地,不仅一生努力被劫掠一空,即使几辈子也无法还清高利贷,辛苦创立的公司和项目受益都成为了邢建勇吞噬的盘中美餐。
协议签署后,邢建勇依然牢牢控制着公司场地,任意处置公司资产,拒不退出公司项目。2018年,中嘉信公司与信达资产公司商议债务重组。邢建勇感觉重组有望,又以中嘉信公司股东的身份要出售其3.1亿元股份。
另,由于邢建勇急于实现其高利贷利益,邢建勇、孙永强控制了中嘉信公司后,违规售楼,将御珑湾项目一期2号楼超出规划17层以上的18-31层销售,并将巨额售房款挪用强行偿债,导致项目建设资金紧张,无法完善手续和正常施工,致使无法正常交付房屋,购房业主无法入住,引发业主上访。
因此,2020年底,御珑湾项目被列入石家庄市“解遗”项目,裕华区公安分局对孙永强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如今又将该罪名变为非法经营罪。邢建勇利用政府急于解决御龙湾烂尾项目的想法,故伎重演,单方拟定一个协议,要以其控制的中嘉信公司的53套房产为中嘉信公司提供担保融资以解决项目手续和建设资金问题,并由其操纵的孙永强主持公司和项目,逼迫举报人签字,企图再次实现其高利贷的巨额利益,并实现其脱罪的目的。
邢建勇、孙永强如此“股转债”“债转股”变戏法的反复邪恶操作,不承担中嘉信公司的经营风险,却牢牢控制着公司的公章、财务和人事,强迫公司和举报人偿还其重复计息、滚雪球般的高利贷。同时还控制公司价值近4亿元的53套房产,阻止公司向外低息融资,维持其高利贷的非法利益。此外邢建勇还利用虚假诉讼等手段侵占公司巨额资产,导致公司数亿元的惨重损失,严重侵害了举报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将公司彻底沦为任其宰割的羔羊,随时吸血的美餐。其行为已经涉及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抢劫、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多种犯罪,应当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
另外,被邢建勇类似套路贷害死的民营企业还有很多家,都慑于他背后保护伞的淫威,敢怒而不敢言。
二、关于黑恶势力邢建勇、孙永强诈骗14164379元的犯罪事实
(一)犯罪基本事实
邢建勇、孙永强控制中嘉信公司、项目的2015年-2019年期间,虚构办理房产证事实,违法收取御龙湾项目183户业主办证费用共计14164379元据为己有。
(二)犯罪事实经过
邢建勇、孙永强在非法控制中嘉信公司期间,向购房业主隐瞒自己只是中嘉信公司债权人的实际身份,在其根本不具有管理公司、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职权的情况下,以中嘉信公司的名义,虚构为户主办理房产证的事实,向购房者违规收取高达1400余万元办理不动产权证费用,并在收取相关款项后据为己有,另外,邢建勇大舅哥孙永强在利用控制公司期间,编造购置价值的虚假名目,非法侵占公司75万元。
1、邢建勇、孙永强控制公司的2015年至2019年期间, 冒充公司名义虚构为广大业主办理房产证的事实,收取天阳御龙湾该项目6、8、9号楼业主的包括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0778618元。
孙永强将公司收款POS机收款账户变更为其表弟张晨光个人银行卡账户,通过该种形式,陆陆续续收取该三栋楼96户业主的办证费用。收取了上述款项后,邢建勇、孙永强二人根本没有为相关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而是全部据为己有。
2、2015年至2019年期间,孙永强违法收取尚未达到办证条件的天阳御龙湾3号楼87户办证相关费用,共计3385761元。
御龙湾项目3号楼至今尚不具备办理商品房权属初始登记的条件。因此,截止反映之日该栋楼暂无法办理产权分割。在基本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邢建勇、孙永强利用其控制公司之便,却向御珑湾项目3号楼 87户业主虚构为其办理房产证的事实,向3号楼购房者收取所谓的“办证费用”,购房者支付的全部费用直接进入到了孙永强表弟张晨光和其委托收款的胡婷钰个人银行账户中,据为己有。
三、邢建勇、孙永强利用控制中嘉信公司的便利,虚构装修事实从公司支付装修款共计75万,据为己有。
既然邢建勇、孙永强对举报人和中嘉信公司主张债权,中嘉信公司就没有义务为其个人进行装修,然而孙永强却利用控制公司的便利,虚构其本人装修的事实,从中嘉信公司直接提取款项。2018年7月19日、20日中嘉信公司分别向孙永强指定的收款人胡婷钰个人账户(账户信息:6217681804331265)支付了60万、15万元人民币。而该两笔款项孙永强收取后并未办理装修及有关事宜,而是由此自己支配,另作他用。
综上,邢建勇、孙永强利用其黑恶势力背景,以“债权人”之名,行“实际控制人”之实,长期控制中嘉信公司,非法攫取套路贷利益,之后又向购房者隐瞒其对举报人所称的债权人身份,虚构收费明目,骗取对方向其二人支付各种款项高达1400余万,据为己有。
邢建勇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已经成为石家庄一颗毒瘤,严重污染、毒化了石家庄的生存发展环境,为战胜邪恶,捍卫法律尊严,还石家庄一个朗朗晴空。举报人将誓死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与黑社会及保护伞等邪恶势力斗争到底,现将上述举报事实公布在网上,欢迎广大网民监督,以后还举报人还会将掌握的更多的邢建勇及保护伞的犯罪事实公之于众,我愿为自己的举报事实承担法律责任!
举报人:郭雪平
2021年8月14日
附有关材料 和证据如下:
免责声明:
以上为来信全文刊登,内容未经完全核实,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只供参考之用。
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或项目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预期利润的损失或失去的业务、未实现预期的节省)。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若在任何司法管辖地区供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任何人士时会违反该司法管辖地区的法律或条例的规定或会导致本网站或其第三方代理人受限于该司法管辖地区内的任何监管规定时,则该等信息不宜在该司法管辖地区供该等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该等任何人士。用户须自行保证不会受限于任何限制或禁止用户使用或分发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当地的规定。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