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群众高霞举报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容东片区D2组团安置房工程项目部招摇撞骗。
2021年2月份一个叫刘亚滨的自称是合江县远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人拿着他们公司与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容东片区项目部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找到我,说我们公司把,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容东片区D2组团安置房工程拿下了你要是想干工程我可以给你,但是条件是给你一栋楼的二次结构工程你必须要拿三万块钱的开楼费,我问他能拿几栋他说能给四栋,于是我转款给刘亚滨12万,可转了钱以后远成劳务有限公司只让我做了一栋楼的二次结构,就不让我做了,并且工人工资也不给,讨要多次无果,于是我2021年4月15日下午7点左右我登上二工区13号楼顶讨要工资晚上九点远成劳务负责人余飞出面解决,余飞口头答应先给20万现金给工人工资,其余款项,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容东片区D2组项目部郭忠平书记写了承诺书,承诺其余款项当天让我给余飞把账对清楚,由十二局担保缺多少给多少,后来拖着一个礼拜才把这二十万给了工人,我找到郭忠平书记,要和余飞对账要郭书记履行承诺,郭书记说你们这是合同纠纷我不管了想去哪告去哪告吧!作为中铁十二局的项目部书记怎能如此说话农民工出来是为了挣钱不是为了打官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实行月薪制的用人单位,工资必须按月发放;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依照约定按小时、按日或者按周发放工资。就此事记者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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