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纪凤羽在施工现场反映商丘市西部新城项目拖欠其工钱。
图: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部分截图)
“出于对政府棚改项目及国有央企的充分信任,我与工友顾林带领70多名工人进厂施工,这些工人来自湖南、四川、河南商丘本地等区域。我们没日没夜、辛苦施工到2020年10月中旬才全部完成。我们总工程量施工价款约为4650000元,该项目前期支付我们4040000元,约还剩61万没有支付,但劳务公司耍无赖,无理克扣拒不支付剩余工人工资。如:4#传料口放线孔每层11个,共29层,是我们工人做的价值近一万元,但他们不给我们算;3#、7#铝模板拆除清理53000元拒不给我们算账,包括机房花架补偿工人工资125000元也不给算,等等,总而言之,他们就是无理由克扣,导致工人工资发放不下去。” 纪凤羽气愤地说,“无奈之下,春节前我与工人们去睢阳区信访局、劳动监察大队、中建五局项目部多次讨要,但均没有结果。由于要账的工人们去家要账,有的还要去法院起诉我,工人们每天都打电话催促工钱,我春节都不敢回家。节后3月10日又来中建五局项目部、睢阳区信XING访FANG局JU讨要工薪,结果他们又互相推诿扯皮,互相踢皮球,我们连个人影都找不到,投诉无门,又一次讨要无果。”
第24条明确规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并且还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明确双色,明确各方的义务和责任。这些条款还包括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制度。这些种种的规定旨在保护农民工的权益。
3月30日下午3时许,在睢阳区宣传部,一位吴姓女同志向记者表示,会协调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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