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老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山东省临沂市高新区罗西办事处苑庄村八十多岁的吴玉芝老太太被其二儿子孔凡民打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吴老太不仅没有得到特殊照顾,收到的竟是当地检察机关的一纸“不予起诉决定书”。
吴老太不服当地检察机关的“不予起诉决定”向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书称,2019年5月7日上午,孔凡民和孔令荣、张辉、孔凡臣、孔凡军五人乘坐两辆车来到申诉人(吴玉芝)居住的位于临沂市罗西办事处苑庄村的家中。孔令荣和张辉在门外推着大门不让申诉人关门,孔凡民一边骂着上来打了申诉人一拳,将申诉人打伤。2019年5月18日,是申诉人亲自到罗西派出所报的案,当日派出所并没有出警调查。另外,申诉人被打的地点有邻居的视频监控,公安机关已调取,孔凡民到申诉人家中殴打申诉人的事实和证据很明确。孔凡民殴打申诉人后只有孔令荣在现场,没有将申诉人送到医院救治。该案在近两年的处理过程中,高新区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多次主张调解处理。
据八十多岁的吴玉芝说,这次被打的起因是占地迁坟,她老伴过世后坟墓按在五儿子的地里,这块地正在建设高新科技佳苑小区。事发前的5月5日村会计孔祥伦和村委工作人员孔令荣来说迁坟的事,吴老太问地里花生和桃树都被糟蹋了你们怎么弄,他二人没回答上来就走了;6日,吴老太的大儿子孔凡军也来说迁坟的事被吴老太撵走了;7日,村委工作人员孔令荣、罗西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辉和吴老太的大儿子孔凡军、二儿子孔凡民、三儿子孔凡臣再次因迁坟的事上门,发生了孔凡民打人的事。吴老太说,我想关门不让他们进来,孔令荣和张辉硬是推着门不让我关,二儿子孔凡民嘴里骂着“瞎腚眼”,一拳打在我的右侧肋部,当时觉着难受头晕,一下子坐在了地上,鼻子里流出很多血,他们五个人看着我这样,孔凡民、张辉、孔凡臣、孔凡军直接走了,孔令荣用卫生纸擦完地上的血也走了,这五个人没有打120救治我,他们是我们村书记孔令宣安排来的。
吴老太陈述,后来感觉被打的地方一天比一天疼,咳嗽也疼,甚至喘气都疼,就让六儿子孔凡举带到医院检查,得知右侧第5、6、7肋骨骨折,随后在5月18日又让六儿子孔凡举带着我到罗西派出所报的案。6月26日临沂市高新区公安分局作出法医鉴定,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
期间,罗西派出所多次提出调解,吴老太不同意,要求依法处理,该判刑的判刑。吴老太说,由于案件进展缓慢,从2019年7月9日起先后到临沂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信访7次,到临沂市公安局信访15次,还多次拨打12389投诉。2019年9月23日,吴老太再次在临沂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跪求讨要公道时,罗西派出所民警和苑庄村村书记孔令宣来到临沂市公安局要求回去解决处理。
2019年7月3日,临沂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立案侦查”,10月17日,吴玉芝签收了“受案回执”及“立案告知书”。2020年6月11日,孔凡民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临沂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6月29日被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2020年6月30日,临沂市高新区检察院打电话说公安机关已经给立案了,案子送到检察院来了,并说作为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21年3月17日,检察院征求意见准备开听证会调解,吴老太说不同意调解,要求依法处理。2021年4月7日,罗西派出所转达检察院“不予起诉”的结论,4月21日,吴老太收到了“不予起诉决定书”。
孔凡民殴打吴玉芝致其受伤,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二级,临沂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查以孔凡民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是依法履行职责,是为受害人主持正义,是彰显司法公正。
孔凡民殴打自己的亲生母亲,不仅有违天理,更是违法犯罪,属于典型的家庭暴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应该给予吴玉芝特殊保护。
目前,吴老太已经向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她相信,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一定会依法履行职责,严惩孔凡民殴打母亲这一犯罪行为,追究孔凡民的刑事责任。
故意殴打他人应该严惩,构成轻伤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儿子殴打母亲更须严惩、以儆效尤。我们相信,吴玉芝老太太一定会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