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公安分局开展对特种行业、娱乐场所联合抽查

2020-12-01 17:36:13  来源:法制宣传志愿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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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莲池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和我局工作计划,莲池区公安分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区卫健局对我区宾馆、酒店、酒吧等行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经济健康发展。

莲池区公安开展对特种行业、娱乐场所联合抽查

此次联合检查我局法制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和各配合部门共派出10余名执法人员,主要对宾馆、酒店、酒吧等行业的治安状况、实名登记、卫生健康、用人用工等情况进行实地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经营单位及时整改。

莲池区公安开展对特种行业、娱乐场所联合抽查
莲池区公安开展对特种行业、娱乐场所联合抽查

下一步,莲池区公安分局将以此次联合检查为契机,在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和提高抽查质量的同时,认真落实各项安防措施,逐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督效能,实现随机抽查和治安联防指导工作的有机结合,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莲池区公安开展对特种行业、娱乐场所联合抽查

“双随机、一公开”政策解读

双随机、一公开指的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推进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国务院于2019年1月27日发布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传统监管方式的区别

1.检查行为更加规范。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抽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抽查;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抽查事项,要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对采取普查方式的检查事项,也要贯彻随机抽查的理念。

2.检查随意性大大降低。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都要建立名录库,检查谁、谁去查由原来政府部门自己定变为由电脑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实行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阳光执法”,极大地减少了人为干预,避免了执法任性。

3.检查结果更加公开透明。所有检查结果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哪些企业守法经营、哪些企业存在问题向全社会进行公示,由全社会共同监督。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目的和作用

1.减轻企业负担。一是为治愈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顽疾提供了良方。二是使政府监管检查行为透明化、制度化、标准化,使企业自身对其行为有明确预期,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浪费。三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了重复检查带来的企业反复迎检,节约了大量行政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规范监管行为。一是以“列清单”的方式确定日常性检查事项,防范了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过度干预。二是极大压缩了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双向寻租空间,降低了“监管俘获”发生几率。三是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使监管行为规范化、透明化,也促进跨部门信息交换共享,克服市场监管的“信息瓶颈”。

3.提高监管效能。一是锻造了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使企业时时对法律充满敬畏,真正发挥“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以较小监管成本达到较大监管成效,减轻监管压力。二是通过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水平的市场主体设定不同抽查比例,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高效配置。三是通过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充分整合相近监管事项,降低行政成本。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价值取向(实现“四个平衡”)

1.“宽进”和“严管”的平衡。为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创造了“安全阀”,增强了监管的抗压性,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了更大力度的放,这是它宏观层面的价值。

2.监管效果和监管力量的平衡。缓解了政府部门“事多人少”的监管难题,体现了政府监管改革在理念上的完善,在政策上的衔接,标志着“放管结合”进入了承前启后的关键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走上了制度化轨道。

3.减轻企业负担和强化主体责任的平衡。减负并不意味着放任,而是通过竖起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督促企业自觉守法守信,扮演好起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的角色。

4.压实责任和履职豁免的平衡。既严格依法依规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体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的行政理念。

莲池区公安分局将在莲池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平示台上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以及查处结果。

通讯员:孙磊

编辑:赵亚辉

(责编:z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