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国际上某些势力出于意识形态偏见和反华需要,无视新疆为保障人权所做的巨大努力,搞人权双重标准,罔顾事实,颠倒黑白。
新疆劳动就业的基本状况如何?是否如一些国际势力所述那般?9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白皮书,详细介绍了新疆劳动就业的状况、政策以及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等方面内容,用生动鲜活的实例证明了“强迫劳动”论调的苍白无力,用扎实的逻辑证实了某些势力思维的荒谬绝伦。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大力实施就业惠民工程,持续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有效扩大就业容量,就业形势持续向好,各族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升、生活质量越来越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数据最有说服力。白皮书列举了这样一组数据:2014年至2019年,新疆的劳动就业总人数从1135.24万人增加到1330.12万人,增长17.2%。与就业数据相对应的是收入数据。2014年至2019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32万元增至3.47万元,年均名义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8724元增至1.31万元,年均名义增长8.9%。
成就背后是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岗位创造上,中国政府通过优化当地产业结构,扩充了就业容量;在劳动者帮扶上,中国一面通过“扶贫车间”等措施帮助重点群体实现稳定就业,一面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劳动者创新创业,同时对广大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此外,中国还发挥制度优势,利用国家对口援疆机制,大大拓宽了当地的就业渠道。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广大劳动者是自主自愿、心情舒畅地生产生活的。新疆始终把尊重劳动者意愿作为制定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服务的重要依据。
白皮书引用了这样一份调查:2020年初,喀什地区莎车县古勒巴格镇奥依巴格村1288人有转移就业意愿,“923人愿到工厂车间工作,平均期望月薪5000元左右;365人愿到外地从事打馕、餐饮、干果经营、文艺演出等职业……”就业意愿和需求统计如此细致,足见新疆对劳动者的关心与尊重。
可笑的是,一些势力对此“选择性失明”,居然还打着“人权”的幌子,妄图剥夺新疆各族群众的劳动权,使其永远生活在自我隔绝、封闭落后的贫困状态,这是对新疆各族人民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反动,理应遭到一切爱好正义进步的人们的坚决反对。
劳动才能改变生活,劳动才会创造幸福。随着一系列就业惠民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家家有门路、人人有事干、月月有收入”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老百姓日子红火、心情舒畅、笑容灿烂,这是对“强迫劳动”论调最有力的驳斥。
(作者为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