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叫张伟,男,汉族,居民,现住在淮北市相山区相山北路2号4幢102室,身份证号码:340621196706080330,手机号:18905612011(1997年至2014年合同期限内经营濉溪县公安局事故停车场,并承修大队交通设施)。
现实名举报以下人员,本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1、淮北市公安局交通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明常(原任濉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2、淮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胡巍(原任濉溪县公安局局长)
3、淮北市公安局淮海直属分局副局长张卫东(原濉溪县公安局副局长)以上1、2、3人涉嫌违规操作案件,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贪污受贿。
4、濉溪县原副院长郑士田(现任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5、原民二庭长梁作礼审判员(现在濉溪县法院民二庭庭长)
6、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石志猛。
以上4、5、6人枉法判决,有法不依,办人情案。
具体详情如下:
濉溪县公安局张志虹和我于2014年网上发贴实名举报时任濉溪县交警大队队长刘明常违法违纪全部属实。而在举报过程中张志虹因害怕胡巍局长将其被逐出公安队伍,选择了回避、退让,具体原因有待你们去落实。
而我没有退缩,为维护自己的权益,继续维权,当时应该是省公安厅纪委办案人员根据网络举报情况,在市公安局纪委办公室找我谈话了解举报情况,我如实做了回答。省市县公安部门纪委一直也没有给我任何答复,反而对我进行恐吓。与此同时刘明常动用濉溪县黑社会头目刘全喜给我做工作并恐吓我(已被判无期徒刑)。及时任濉溪县濉溪镇八里村书记吴克敏(小名百程)现已被刑拘,还有时任纪委一室主任张守恒(现濉芜工业园副主任)给我做工作,并答应150万购买我的机器设备(设备实际价值400多万),偿还交警队欠我的债务,并拿出部分资金让我去各大网站删除网上的举报材料。
因害怕刘明常及黑社会的势力,我来回北京、深圳多次去删除举报贴文。刘明常、吴克敏并没有兑现承诺在省公安厅巡视组到来的时候,刘明常带领时任事故处理中队队长王纪伟、吴克敏等请我吃饭,给我做工作。而刘明常让我去起诉濉溪县公安局,并说胡巍局长答应了法院判多少给多少,并愿意给法院做工作让多判一点给我,而事实不是这样,当我第一场诉讼快要开庭的时候,他们就想方设法给院做工作。
2016年根据事实起诉了濉溪县分安局诉讼赔偿660万元停车费。历时四年,时任濉溪县公安局长胡巍安排副局长张卫东去县市二级法院协调,我一介草民怎么能战过一个权威部门。案件经过多次审理,当时应该得到的赔偿是660多万,到交接时停车费用价值999多万,而淮北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仅判了99万元给我。
当时是时任濉溪县法院院长黎文斌及副院长郑士田暗箱操作,第一次审理主审法官蔡淑华因顶不住院领导的压力,违心判决。第二次判决是郑士田担任审判长争,而他本身就是干预案件的其中一员,本着不得罪兄弟单位的原则,在取黎文彬的同意后多判了十几万。终审判决是市中级法院石志猛。类似案例多多,他们不根据事实枉法裁判。
胡巍、刘明常为实现自己的目的对我进行打压,让我知难而退,尽早离开停车场,因我了解2013年5月14日价值1690万的濉溪县智能交通工程的黑幕。胡巍、刘明常在此项工程的操作中动用了什么样的手段一查便知。
国家三令五申50万以内的工程可以采取邀标而1690万的工程为什么就不能公开招标?他们害怕我中标,因为前期规划设计预算都是我做的。后期三家邀标来的公司一家中标,是谁借的资质来中标?他们前期做好了手脚然后找县长签字同意了事。价格不要商量,付款方式由局长和队长说了算,开党委会只是走个形式,具体工程承揽是胡巍的朋友腾某。濉溪县公安局交警队办公室主任李忠海知情是谁干的。至于是不是官商勾结以权谋私大家心知肚明,提成分红的利润是多少只有你们去落实。1690万的工程是怎么操作的懂行的人一查便知。刘在担任队长期间花费多少钱用于交通设施投入,可以查查,是多少能经得起查处。至于2014年我和张志虹举报刘明常网络回应的语言,都是人为买通的。网路炒作不查说不过去了,实际来人调查也是他们事先安排好了的;以上是胡巍、刘明常二人的涉嫌违法的情况。
淮北市中院法官石志猛和濉溪县法院副院长郑士田梁作礼等利用公权有法不依,办案属于标准的执法不公。至于时任院长黎文彬起到多大的作用,只有内部人了解。法院审理我的案件时,胡巍局长安排副局长张卫东去法院沟通(当时我也去法院询问案情进展,张卫东在郑士田副院长办公室和主办法官梁作礼、蔡淑华正在沟通,让他们驳回或少判我就站在门外,听得一清二楚。后得知院领导给蔡淑华承诺;即使案件错了,也不让她承担责任。濉溪县法院的执法人员是不是在办人情案,以损坏我的利益和公安局的领导在交朋友。是不是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在为非作歹!
因我不服一审判决到市中院上诉;而张卫东这个马前卒,又到市中院去协调第一时间找到时任民二庭庭长崔晓光(现任相山区法院院长)后来又和哪个级别的领导沟通,我就不知道了,县公安局属于违规干预案件。案件经过四次开庭,三次判决三个结果,三种法律关系,一次是发回重审。
当我看不到希望,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去市检察院申诉,而市检察院的女同志去中院调取判决书回来的时候告知我,院领导不同意抗诉了,她也无能为了。不知道是县公安的人还是中院、县法院的人打招呼不让检察院给予抗诉,检察院有记录可以调查详情。我按照程序申请省检察院给予监督被退回,省高院也不给予再审。
我是一个弱势的普通群众,怎么能斗得过一个强势的执法部门。更没有能力更没有社会关系让省高院省高检给予我再审。
总之一个原因胡巍、刘明常等不想让我得到应得的利益。如果官司我赢了,他们会很难做人。各方便都会指责他们。就是他们对我打压及指示才致使我走上诉讼之路。法官在权利太大了,黎文彬郑士田等办人情案,想想市中院领导们也好笑;我的一起简单的民告官合同纠纷案件,中院竟为 此开过几次审委会(二审判决书有显示)可想而知这里面有多少猫腻。
在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你们的到来让我看到了阳光;看到了希望。我强烈要求对违规操纵张伟起诉濉溪县公安局停车费保管合同案一的人员进行追责。对有法不依、不公平公正、不履行法官职责的人员进行追责。对胡巍、刘明常违规缴标的事实进行倒查,对网络举报在事实进行落实。他们在淮北濉溪在势力太过强大,决不能让淮北办案人员插手,不然此事还是没有结果,如果你们用心查,必定会有收获。
我希望在你们的监督下查处下;不要放过一个不廉洁,不履行职责的害群之马,同时请求你们要求淮北市中院重新审理我的案件,还我公平公正。
附原网路炒作材料一份,判决书及证据材料三份。
举报人:张伟
2021年 3 月 19 日
(责编:china12345)